你問在擇偶方面有什麼建議嗎?我答案里最重要的第一條“適合比愛重要”。
我知道此話一出,槍林彈雨,各路巾幗豪杰質問“Excuseme?”
愛當然重要了。一個人打嗝放屁,頭大腿短,還能坐在一起就著粗茶淡飯,長年累月吃出的都是山珍海味的豐盛,都是因為愛。
但如果是面向婚姻,那一定是合適比愛重要。愛是10厘米紅底鞋,穿了擺拍美過就好了。適合是氣墊跑鞋,山路崎嶇也能爬過去。畢竟,腳是自己的,路也要自己走。
古龍先生在《誰來跟我干杯》里自問:愛情是什麼?
愛得你死我活、愛得神魂顛倒、愛得神志不清、愛得沒有你我就要死了,除了你之外,我什麼都不要。
汽車不要、洋房不要、名譽不要、事業不要、朋友不要、連父母兄弟都不要,甚至連生命都可以不要。
這算不算是愛情呢?當然要算的!如果連這樣的情感都不算是愛情,還有什麼情感算是愛情呢?
可是,這種愛情能維持多久呢?
斗膽替古龍先生回答這道題:這種愛能維持到婚姻伊始,恢復本性。
愛情的熱烈逐步褪去,加之婚姻之過于漫長,我們演不動了,就自動放松成本來的面目。
我有對朋友,男人是鳳凰男,女人是城市小康女。當初戀愛時,小康女看重鳳凰男的上進、體貼。鳳凰男看重小康女的大方、活潑。
雙方因為愛得死去活來,自動屏蔽了三觀的天壤之別,父母的愁眉苦臉,朋友的苦口婆心。
反正我們有愛情。
婚後鳳凰男財產獨立,一毛不拔,因為他的錢都是奮斗多年得來的。要反哺家人,要分攤育兒。
有一次帶兒子出去玩,兒子要吃面包,小康女沒帶錢,從鳳凰男口袋里掏出6塊錢準備買面包,鳳凰男說:你不要臉,拿我的錢。
小康女交友廣泛,愛好繁多,但在鳳凰男看來,就是無事生非,愛慕虛榮。他私自刪除了小康女電話簿里所有朋友的電話。他說,你就應該多去看看老人,帶好孩子。
小康女跟我哭訴。我說,你不是有愛嗎?你可以用愛買面包,和愛做朋友啊。
鳳凰男如若找到一個鳳凰女,一起只入不出,關起門來數錢作樂,周末活動就是張家長李家短,也是天作之合。
小康女若找個小康男,吃香喝辣,一起好好交朋友,天造地設。
不適合這種事,正反都是對,加起來就是錯。
婚姻本來就是消磨愛的碎肉機。不適合,雪上加霜,由愛生恨。連婚姻最基礎的無聊雞肋都達不到,談何攜子之手,同生共死。
假如合適,哪怕婚前并沒有那么相愛,也能因為生活里嚴絲合縫的驚喜,而產生相濡以沫的愛情。
我就見過這樣的例子。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女主角起初見到我們就淚如雨下,控訴封建殘余對她的生活殘害。
我問及男方的身世背景,學歷工作,內心竟然有代入感的期待。
兩個都是高干子弟,都去歐洲留過學,都在媒體相關任職,相貌形體勢均力敵,絕對是一支幸福婚姻的潛力股。
果然,兩個人聽著古典鋼琴就談起了婚後戀愛。他們經常討論新聞和紙媒的前世今生,未來走向,緊握雙手唏噓不已。
給對方父母送的例行禮物,都心有靈犀的相同。他們都只想要一個孩子,因為分別養了一只狗,三足鼎立溫暖足夠。
他們的婚姻,像哥們像情侶,永遠有說不完的話題,許不下的憧憬。他們去故地重游歐洲,在雙方的大學校園分別留下一句“相見恨晚”。
適合會讓你的婚姻自覺舒服。
舒服到可以磨合妥協後仍能保留大部分的自我,不用喬裝演戲;舒服到可以共同面對瑣碎的無聊和真實的丑陋,否則貫穿一生的婚姻,太難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