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類女性不宜用避孕藥

  避孕藥是適合健康育齡婦女的避孕方法之一,但有一些婦女是不適宜應用避孕藥來避孕的:   重大疾病患者   由于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,自腎臟排除,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,因此急、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   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 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,可使血糖升高,影響甲狀腺功能,所以各種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。 婦科腫瘤患者   由于婦科腫瘤、乳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,應禁用。  精神病患者  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,產生不良後果。○月經稀少者  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。 年齡>45歲者   該時期激素水平波動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。   年齡>35歲的吸煙婦女   不宜長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  哺乳期婦女  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,因此,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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