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服用各種避孕藥必須養成準確、按時、按量服用的良好習慣,不得隨意改變或延長服用時間。不要錯過服裝或延遲服裝,發現服裝泄漏應在第二天進行。否則,很容易導致不規則出血或避孕失敗。=>
(2)避孕藥應妥善保存,避免兒童誤服。如果藥片受潮、溶解或糖衣層磨損或壓碎,不要服用,以免影響避孕效果或導致陰道出血。
(3)長期避孕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。服藥期限通常6-7年,長期服藥為3-4年。探索新的避孕藥每年不超過兩次。可與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。
(4)患急性、慢性肝炎時,腎炎、腫瘤、糖尿/a>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心臟病、嚴重高血壓患者不能服用。=>=>
(5)產後半年內,哺乳期或年齡在49歲以上的女性不應服用。
(6)服藥期間應停止妊娠。要求生育時停藥半年後懷孕,以免生育畸形胎兒。